王锦文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10910
出生年月:1965年1月 人物性别:女 所属类别:传统戏剧 所属级别:省级
所属批次:第三批 所属地区:宁波市 传承项目:甬剧

浙江宁波人。国家一级演员,中共党员,浙江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宁波市甬剧艺术培训班学习,1984年8月至1996年9月在宁波市甬剧团工作,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进修,1998年7月至今在宁波市艺术剧院工作。现为宁波市艺术剧院副院长。

王锦文积极致力于甬剧事业的开拓发展和甬剧接班人的培养,是目前甬剧的领军人物,对甬剧的发展作出了艰苦而独特的探索。她在个人演绎事业中,不断地学习探索,用其极富表现力的唱腔和表演塑造了许许多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曾在甬剧《半把剪刀》、《三县并审》、《借妻》、《风雨一家人》、《典妻》、《美丽老师》、《风雨祠堂》等二十多部剧中担任主角。她戏路很宽,所创造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表演质朴自然、富有激情。曾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第七届艺术节文华表演奖和观众最喜爱演员奖、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先后两次获得)、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先后两次获得配角和主角奖),浙江省十佳青年演员“金艺奖”,多次在省市戏剧节中获演员一等奖,第八、九届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