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相关要求,2021年2月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发了《关于申报第六批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通知》,部署开展新一批宁波市级非遗申报工作。4月,各县市区陆续递交了项目申报材,前期市非遗中心对新申报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逐一进行了资格审查,4月19日—21日,我市邀请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专家分组分类别对第六批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评审进行了专家评审工作,专家从专业的角度对申报项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之后,我市将实地走访部分本批新申报项目。